乐居财经 王敏??3月24日,潍柴雷沃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柴雷沃”)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招股书显示,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38,192.10万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潍柴集团持有潍柴动力16.30%的股份,为潍柴动力的控股股东,潍柴集团与潍柴动力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潍柴集团直接持有公司31,236.23万股份,占比27.262%,潍柴动力直接持有公司70,003.95万股份,占比61.098%。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潍柴集团持有潍柴动力16.30%股份,为潍柴动力控股股东,山东重工持有潍柴集团100%股权,为潍柴集团控股股东,山东重工通过潍柴动力、潍柴集团合计控制公司101,240.18万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8.36%,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国有股东共4名,分别为潍柴动力、潍柴集团、中信机电、欠发达地区发展基金。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央企乡村投资基金直接持有公司3,588.48万股股份,占比3.132%;鲁信智农直接持有公司2,751.15万股股份,占比2.401%;中民创新直接持有公司1,435.38万股股份,占比1.253%;垦拓基金直接持有公司1,196.15万股股份,占比1.044%;无锡锦秋直接持有公司1,196.15万股股份,占比1.044%等。
??招股书披露,2020年12月,潍柴集团以126,760万元的价格受让发行人原控股股东天津雷沃持有的公司47,345.76万股份,占比39.16%。2021年7月,潍柴动力以96,819.97万元的价格受让发行人原控股股东阿波斯科技(原天津雷沃)持有的公司46,683.84万股份,占比38.62%。经各方友好协商,上述两次股权转让的对价均在评估值基础上考虑扣除了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农业机械装备增值税以前年度进项税留抵金额99,894.85万元。两次股权转让完成交割后,公司原控股股东阿波斯科技已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2021年7月13日,潍柴集团、潍柴动力、阿波斯科技与公司签署《关于增值税留抵或有权益交易之框架协议》,约定: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农业机械装备增值税以前年度进项税留抵金额为99,894.85万元。协议签署后,潍柴集团、潍柴动力应当于公司获得留抵税退还金额后向阿波斯科技予以补偿:潍柴集团按实际退还金额×39.16%予以补偿,潍柴动力按实际退还金额×38.62%予以补偿。公司就潍柴集团、潍柴动力支付上述补偿金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22年1-9月,公司已从财政和税务部门收到部分留抵税退税款。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潍柴集团、潍柴动力尚未支付上述留抵税补偿款项,仍在与阿波斯科技就支付事宜进行协商。未来若潍柴集团、潍柴动力未能与发行人原控股股东阿波斯科技就补偿款支付计划协商一致或未能按照协商一致的支付计划顺利偿还上述补偿款,发行人原控股股东有可能为实现债权而采取诉讼仲裁、要求发行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等相应措施,从而可能对发行人造成不利影响。
??招股书显示,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农业装备业务、工程机械业务和三轮车辆业务,其中工程机械业务和三轮车辆业务已在报告期内剥离。目前公司主要从事农业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智慧农业耕、种、管、收、烘储全程机械化及系统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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